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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吃野味喝茅台”欠账5688元!老板实名举报

时间:2026-04-06 09:15:17
钓鱼执法“吃野味喝茅台”欠账5688元!老板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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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涉及民警被指“钓鱼执法”吃野味且未结餐费,饭店老板实名举报后引发关注,上海公安局已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同时事件也引发了对贩卖和食用“野味”法律追责的讨论。具体内容如下:事件背景:近日,一份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在网上引发热议。该裁定书涉及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事件发生在2017年,因餐厅老板手持身份证在网上实名举报而重新进入公众视野。事件经过:2017年5月25日,民警夏某以个人身份出现在上海闵行区葛青松经营的“潮汕蛇庄”餐厅,先是以消防检查为由,随后询问店内美食,点了几盒软中华和价值1000多元的3条眼镜蛇、1条王锦蛇带走,未付钱并预订了第二天的包房。5月26日晚上,夏某等人再次到店,便装就餐,消费包括两条大王蛇、一份眼镜蛇汤和一瓶价值2699元的飞天茅台酒,总计5688元。席间,夏某透露前一天带走的蛇已被扣押,其中3条眼镜蛇涉嫌违法,暗示葛青松准备三万块罚款即可了事,被葛青松拒绝。当晚,葛青松因涉嫌销售野生动物被夏某逮捕。后来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17年5月25日,在葛青松店内查获的3条眼镜蛇为舟山眼镜蛇,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葛青松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1000元。葛青松一直不服此结果,并出具了进货商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证明自己属于合法经营。葛青松认为夏某存在钓鱼执法、以权谋私之嫌,除了在销售野生动物一案中提出上诉外,还将夏某告上法庭,要求拿回未结的5688元饭钱。然而,这一请求在一审中被宝山区法院驳回,理由是夏某到店内就餐属于“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葛青松随后参考前人举身份证“微博报警”的做法,在网上实名举报,事件迅速引发讨论。上海公安局迅速反应,表示将成立调查组,严肃依规调查处理。法律追责与讨论:贩卖“野味”的法律追责:葛青松已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一直不服判决,认为自己属于合法经营。食用“野味”的法律追责:夏某在食用野生动物上的行为也将面临法律的追责,尽管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判决,但公众对此表示高度关注。社会反响与普法教育:事件引发了社会对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广泛讨论。全国法院曾通过直播形式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庭审判决,加强了人民对非法捕猎的重视与意识。此外,福州市司法局和福州新闻广播也通过直播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事件意义:该事件不仅揭示了个别执法人员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引发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关注和讨论。通过直播+普法的形式,让更多群众感受到了“野味”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也以更通俗易懂、互动性更强的方式开展了拒绝“野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宣传。
时间:2026-04-06 09: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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