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检察员如何应对庭上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以“王成忠民事枉法裁判案”为例
问题
已解决

检察员如何应对庭上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以“王成忠民事枉法裁判案”为例

时间:2026-03-13 14:10:53
检察员如何应对庭上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以“王成忠民事枉法裁判案”为例
最佳回答
检察员在庭上应对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时,应做好调查核实与庭审辩论两方面工作,以“王成忠民事枉法裁判案”为例,具体如下:调查核实依据规定开展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九条,对于非法证据的调查核实,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由公诉部门负责。同时,《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审查,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结合案例具体做法:在“王成忠民事枉法裁判案”中,出庭检察员至少应向讯问时其他在场证人和讯问人员核实王成忠书写《悔过书》的经过。经核实如不存在非法取证的行为,则应提请法庭通知证人和讯问人员出庭作证,以证据反驳辩方关于非法取证的观点。庭审辩论现有证据不足以引发存在非法取证的合理怀疑分析法庭裁决条件:依据《排非规程》第六条,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法庭做出排除非法证据裁决的条件有二:一是检察院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取证合法性;二是经审理,确认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形,或者不能排除非法取证的合理怀疑。指出辩方说法漏洞:当出庭检察员以“上诉人和辩护人无证据证明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应对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时,是一种被动防守策略,不能得出“有证据证明不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结论,甚至有自认“检方无法充分证明取证合法性”之嫌。而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引发存在非法取证的合理怀疑”则是主动进攻策略,目的是要求辩方承担进一步的举证和说服责任,若辩方无法履行,其观点就面临论证不充分、难以成立的风险。辩护观点法律依据不足剖析辩方依据条文:辩方主要观点是《悔过书》的形成过程无全过程录像,依据《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第一条、《排非规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属于当然排除、必须排除的情形。然而,《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第一条只规定了行为模式,即“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未对法律后果作出规定,不能得出“无全过程录像,经讯问产生的笔录或自述材料当然排除、必然排除”的结论。解读相关法规要求:《排非规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经法庭审理,具有“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案件没有提供讯问录音录像,或者讯问录音录像存在选择性录制、剪接、删改等情形,现有证据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该条文对行为模式的规定是两个并列条件,只满足“没有提供讯问录音录像”这一条件,不能引发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仅凭《悔过书》的形成过程无全过程录像这一事实,不能得出《悔过书》依据《排非规程》必须排除的结论。辩护推理违背生活常识指出辩方推理问题:辩方为论证本案存在非法取证的合理怀疑,提出推理:《悔过书》中存在明显的法律常识性错误,作为资深法官的王成忠不可能犯这些错误,唯一合理解释就是《悔过书》是在他人指导下写成的。说明违背生活常识原因:但这个所谓“唯一合理解释”违背生活常识,某一次发挥失常可能有多种原因,不能削足适履地归结为受人指导。按照同样思路,也能推出“某人作为资深的检察院工作人员,不可能指导他人写《悔过书》时出现法律常识错误,唯一合理解释是写《悔过书》的人发挥失常”这样不合理的结论。“按照他人口述书写《悔过书》”的说法有违常理分析非法取证人员行为:上诉人提出其是在受到“威逼和诱骗”且“神志不很清楚”的情况下,按照他人口述书写了《悔过书》。如果此说法属实,依据常理,非法取证的人员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机会,迫使上诉人在《悔过书》完全认罪,提供有利于指控的供述。指出说法与结果矛盾:但《悔过书》保留了大量有利于上诉人的说法,如只表示对“案件可能有问题”而后悔却未认罪、未承认接受请托、未承认因接受请托而枉法裁判等。既要通过非法取证将上诉人置于意志不自由、只能任由摆布的境地,却连一份认罪供述都无法取得,这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矛盾,无法用常理自圆其说。排除证据申请与辩护目的相互矛盾分析辩护人矛盾做法:辩护人在申请排除《悔过书》的同时,又主张《悔过书》不能证明王成忠有罪,因为其中保留了大量有利于王成忠的说法。质疑辩护目的合理性:既然如此,辩护人何不依据这份证据提出有利于王成忠的辩护观点,反而要申请排除。这种做法难以实现最大限度地保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时间:2026-03-13 14:11:01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