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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被罚超900万

时间:2026-02-14 07:33:15
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被罚超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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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司马南因偷税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926.94万元,相关款项已全部入库。 以下是具体处理情况:案件发现与立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技术,发现司马南存在涉税异常,依法对其开展立案检查。大数据技术通过分析收入申报、资金流动等数据,精准识别出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与手段个人偷税行为: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企业偷税行为:其实际控制的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本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该企业通过虚构成本、隐瞒真实经营规模等手段骗取优惠,属于典型的偷逃税行为。处理依据与结果法律依据: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进行处罚。处罚内容: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926.94万元。执行情况:目前,所有款项已全部入库,表明司马南已履行补缴义务。税务部门表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强调,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托税收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对隐匿收入、虚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案件警示意义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均需依法如实申报收入、成本,不得通过隐匿、虚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税收大数据的监管作用: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分析技术,可高效识别涉税风险,偷逃税行为难以遁形。小微企业优惠的合规使用: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需满足真实条件,虚构成本或规模以骗取优惠将面临法律追责。公众人物的示范效应:网络“大V”作为公众人物,其涉税违法行为易引发社会关注,更需严格遵守税法,维护社会公平。此次案件体现了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纳税人应增强合规意识,避免因侥幸心理承担法律后果。
时间:2026-02-14 07: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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