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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响第一枪:探索创投公司上市

时间:2026-02-07 08:10:52
深圳打响第一枪:探索创投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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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打响国内探索创投机构上市的第一枪。以下从政策背景、具体举措、创投机构上市的利弊分析、面临的困难、未来展望等方面展开介绍:政策背景1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政策旨在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创投圈带来了一系列利好举措。具体举措拓宽募资渠道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各类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母基金。推动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并购重组、管理费和预期分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做优做强。争取银行机构投贷联动试点,鼓励保险资金依规扩大股权投资比例。探索社保基金、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政府引导基金方面:每年通过预留专项预算、定额拨款等方式,持续增强对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母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的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政府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遴选机制,选择市场头部机构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适度放宽子基金中财政资金、国有成分资金及社会化个人投资人的出资限制;政府引导基金在对股权投资企业进行出资决策时,对于子基金在市外募集的国有成分出资,允许放宽国资成分比例认定限制。引导投资方向:引导股权投资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原则上须满足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等条件。优化监管环境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证券等私募机构的商事登记流程。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一致。完善退出机制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支持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推进市场化S基金母基金设立,组建湾区S基金联盟或研究机构,引入国际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二级转让平台试点。创投机构追求上市的原因扩充资本金:上市有利于创投机构扩充资本金,匹配更多长期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私募基金是周期性行业,上市募集的资金可作为GP的长期核心资金带动更多LP资金,有助于形成长期资本,活跃资本市场流动性。建立规范治理体系:上市有利于创投机构建立更加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做大做强。目前人民币基金管理规模过千亿的GP较少且基本是国有的,利用资本市场允许GP上市,可能会产生一批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创投公司上市面临的困难组织形式和决策机制难点:国内创投机构普遍采用有限合伙制,形成非对称决策机制,这是上市私募机构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盈率低、市值与管理规模不匹配的原因之一。虽美国部分PE机构改制后股价提升,但国内情况不同,改制面临诸多挑战。信息披露难点:根据A股现有信披要求,发行人需充分披露募投项目相关信息,但私募行业特殊性导致很难精准向公众披露每笔资金投向。投资具有不确定性,且参与上市公司定增项目涉及内幕信息,不适合提前披露,现有信披规则下私募机构信息披露困难依然存在。利益协同发展难点:上市企业要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私募机构GP应追求LP利益最大化,未来如何协调股东利益和LP利益,实现协同发展,需要权衡考虑。其他担忧:风险投资周期长波动大,上市后所有事情暴露在公众眼皮底下,对被投企业和创投机构本身都是压力。国外上市创投机构不多,且多为发展相对平滑的大型PE机构,做早期或VC投资的机构上市是否合适存疑。此外,还存在私募不能公募化、资本市场要支持实体经济不应让创投类金融机构上市等反对声音。未来展望具有前瞻性和必要性:中国创投行业经历20余年发展已初具规模,但长期资金来源不足问题突出。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有前瞻性和必要性,有利于行业利用资本市场力量扩充资本金、撬动资源、支持创新,促进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引发行业热议与期待:此前已有创投大佬强调支持创投机构上市解决“募资难”问题,也有观点认为创投公司上市是未来发展趋势且正在推进中。相关部门曾考虑推动深创投成为创业板首家上市创投公司,如今创业板注册制平稳落地,探索迈出第一步,未来谁将成为国内第一家IPO的创投公司值得期待。
时间:2026-02-07 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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