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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6-01-31 22:41:35
2022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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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6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第五师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二、招聘计划涉及岗位:20个岗位。招聘人数:计划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6人,其中第五师医院31人、双河市中医医院12人,各团场医院13人。岗位性质: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三、招聘对象和条件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条件: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政治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职业素养: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学历要求: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其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在职人员: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四)。专业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四、信息发布平台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4日。方式: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dwsyy2278520@163.com邮箱。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第五师医院人事科。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需粘贴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四)。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面试:时间:待定。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采取线上形式进行(“腾讯会议”软件视频面试),对线下报名的考生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将适时集中组织一次线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递补: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第五师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审批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在收入分配、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培训教育、考核奖惩等方面落实同岗同薪同待遇。到岗后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六、监督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师医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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