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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养狗的与狗娘养的

时间:2026-01-30 09:52:43
杂谈:养狗的与狗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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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与狗娘养的”这一表述背后反映的是对养狗行为及养狗者素质的讨论,核心在于强调养狗需自律、文明,避免因不当养狗行为引发不良影响。具体分析如下:并非所有狗都是人类朋友文中指出不是所有狗都通人性、不咬人,如同兔子、猪、牛急了会伤人,甚至有的人也会咬人一样,不能笼统地定义“狗是人类的朋友”。这表明狗作为动物,其行为具有不确定性,不能盲目地将其视为完全友好、无害的存在。“狗是人类朋友”定义不妥就像不能说所有人都是朋友一样,全人类处于阶级斗争社会,存在敌人、坏人、恶人、反人类的“人”。同理,狗也有不同类型和表现,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都是人类朋友。这提醒人们要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狗,不能过于理想化和片面化。狗是无知动物,无遵纪守法概念狗毕竟是畜牲,没有文化认识与信仰,虽在一定程度上通人性,但本质是无知动物,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意味着养狗者不能期望狗像人一样有规则意识和道德观念,而应该承担起管理和约束狗的责任。不当养狗者如同异类那些敌人、坏人、恶人、反人类的“人”是无法无天的异类,文中将不当养狗者与之类比,如养狗的与狗“狼狈为奸”,此时狗就成了一丘之貉,养狗者也与那些不良“人”一样。这强调了不当养狗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会引起他人的反感和抵制。养狗应自律自尊自爱自怜自重针对“养狗的与狗娘养的”,呼吁他们要自律自尊自爱自怜自重。这体现了对养狗者的道德要求,养狗不仅是个人的喜爱,还应该考虑到他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以文明、负责的态度养狗。养宠物狗无可厚非,但狼狈为奸不得人心养家狗、宠物狗是个人喜爱,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与狗狗“狼狈为奸”,即出现不当养狗行为,就不得人心,必须坚决抵制。这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养狗的底线,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秩序。养狗需做到狗不犯人,人不犯狗不管任何人养狗,必须做到狗不犯人,人不犯狗。这是人的道德情操表现,是一种自律自尊自爱自怜自重的行为。如果做不到,不是说养狗有错,而是养狗的变为“狗娘养的了”。这为养狗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强调了养狗过程中的相互尊重和责任担当。
时间:2026-01-30 0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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