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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明月同行| 记一起贩卖毒品罪的办案故事

时间:2026-01-29 08:44:24
与明月同行| 记一起贩卖毒品罪的办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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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青年小林因交友不慎染上毒品并涉嫌贩卖毒品,最终在律师团队努力下量刑减轻的办案故事。一、误入歧途:离开家乡后的沉沦小林出生于甘肃农村,父母均为农民,他仅有初中文化。和许多农家子弟一样,小林怀揣着改变命运的梦想离开家乡,到城市中寻找机会。然而,现实并未如他所愿,在一家娱乐城工作期间,他结识了毒友A,从此染上毒瘾,并开始从A处获取毒品,通过网络进行贩卖。当小林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他的父母慕名委托律师团队介入提供帮助。此时,小林已被羁押一个星期,律师团队迅速办理委托手续,并赶往看守所会见小林,以了解更多案件情况。(图片来自网络,侵删)二、严峻指控:80克甲基苯丙胺带来的量刑危机在办案机关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小林被指控涉嫌三项贩卖毒品行为:2018年起从A处购入甲基苯丙胺80克、麻古50粒;2018年8月通过微店向刘某贩卖甲基苯丙胺0.83克;案发时被缴获甲基苯丙胺11.94克、吗啡2.82克。根据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起刑点为15年有期徒刑,最高可至死刑。若第一项指控成立,小林将面临至少15年的刑期。律师团队仔细梳理证据后发现,第一项指控仅有同案犯A和小林的供述,且双方陈述存在明显矛盾,缺乏毒资往来、交易方式、地点等关键证据支撑。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该指控不应被认定。若第一项指控被否定,根据刑法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量刑幅度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小林的刑期可能大幅降低。对于第三项指控,律师团队通过研究大量案例和法律规定认为,吸毒者在购买、存储毒品过程中,若无证据证明其用于贩卖等其他犯罪,且数量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立案标准的,应定性为非法持有。小林被缴获的毒品系用于自吸,证据不支持其贩卖意图,因此应争取将该行为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三、据理力争:法律论证推动指控变更律师团队基于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出具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经过耐心且有理有据的论证,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律师团队的建议,撤销了第一项“贩卖80克甲基苯丙胺、麻古50粒”的指控。这一变更使得小林的量刑起点从15年降至7年。然而,办案机关维持了第三项行为的贩卖定性。四、庭审交锋:六大辩护要点争取最低刑期在庭审中,律师团队结合现有证据,提出了六大辩护要点:从犯地位:强调小林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特情介入:指出案件可能存在警方引诱犯罪的情形;犯罪未遂:论证部分犯罪行为未实际完成;毒品数量认定有误:对缴获毒品的纯度和数量提出质疑;初犯情节:强调小林无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说明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实际影响有限。这些辩护要点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判处小林有期徒刑7年,为该量刑档的最低刑期。小林的父母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对律师团队的用心工作深表感谢。五、反思与期许:误入歧途后的新生之路对于年轻的小林而言,交友不慎和误入歧途给他自己及其父母带来了无法回避的伤痛。律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不仅关注法律辩护,也注重对小林的心理引导,希望他能从这次刑罚中吸取教训,未来走好人生道路。这起案件也警示社会,青年人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需保持警惕,避免被不良诱惑引入歧途。
时间:2026-01-29 08: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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