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张维迎:中国法治社会建设面临的几个挑战
问题
已解决

张维迎:中国法治社会建设面临的几个挑战

时间:2026-01-14 19:44:46
张维迎:中国法治社会建设面临的几个挑战
最佳回答
张维迎认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面临以下几个挑战:一、防止人定法对天理(自然法)的违反法治不仅要求“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更强调法律本身必须符合天理(自然法)。若法律违背这一最高原则,则不能称为真正的法治,而只是“刀制”而非“水治”。当前部分法律和司法审判存在违反天理的现象,例如非法集资罪及夏俊峰案等。审批制将政府权力以法律形式固定,但政府制定的法律不能为审批权提供正当性。二、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害公权存在的目的是保护私权,但现实中公权不仅未有效保护私权,反而通过审批制将私权公权化,剥夺个人基本权利并转化为政府权力。审批制通过授权环节将公民权利转变为少数人特权,引发严重腐败和寻租行为。腐败可分为两类:与私权赎买相关的腐败:个人需通过贿赂赎回被公权化的权利,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发展的腐败现象。公权本身的腐败:如司法不公、买官卖官等,既不正义又损害经济效率。三、防止刑法对民法的入侵刑法与民法应有明确分工,但中国存在刑法过度介入民法领域的问题。例如高法、高检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既涉及刑法入侵民法,又存在程序滥用。普通民众被诽谤时难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而针对官员的批评却易被定性为刑事犯罪。审批制中,融资纠纷本属民事问题,但通过“非法集资罪”将其刑事化,掩盖了民事争议,阻碍资金流动并助长机会主义行为。四、防止法律对社会规范的入侵及对道德的伤害社会规范和道德规则具有灵活性,对社会和谐至关重要。中国存在用法律规范本应由道德管辖的行为的趋势,例如将“儿女回家看父母”写入法律。这种做法亵渎人类感情,使孝敬父母变为法律义务,削弱了道德的内在价值。审批制的逻辑与此类似,试图以法律替代社会规范和道德的调节作用。五、防止行政对司法的侵害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侵害是现行制度的基本特征,导致司法缺乏独立性,难以实现公正。例如“事前审批”替代“事后审判”,本质上是行政权侵蚀司法权。这一问题与公权侵害私权密切相关,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障碍。
时间:2026-01-14 19:44:54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