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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尹律所:他人冒用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后下落不明的,如何维权?

时间:2026-01-12 21:23:24
北京京尹律所:他人冒用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后下落不明的,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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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他人冒用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后下落不明的情况,可通过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具体如下:确认婚姻登记瑕疵性质他人冒用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导致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例如本案中,黄某某实际未与李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却因身份被冒用出现婚姻登记记录,民政部门在人证不符情况下办理登记,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侵犯被冒名者婚姻自由权,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维权途径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撤销适用情形:发现婚姻登记存在被冒用身份信息等瑕疵时,可首先尝试向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操作方式:向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情况,如被冒用身份信息的过程、证据等,要求民政部门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机关,有责任对错误的婚姻登记进行纠正。提起行政诉讼适用情形:若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撤销未得到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操作方式确定被告: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为被告。提交证据:收集能证明身份被冒用、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证据,如户籍证明、村委会证明、证人证言、全国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查询记录等。例如本案中,广西田东县公安局祥周镇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登记证明、广西田东县祥周镇中平村村民委出具的证明以及全国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查询到的黄某某多次登记结婚记录等,都可作为重要证据。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无效,并责令民政部门采取撤销或者删除婚姻登记错误信息等补救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民政部门在人证不符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属于违法行政行为,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其无效。注意事项及时行动:一旦发现身份被冒用进行结婚登记,应尽快采取维权措施,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情况变得更加复杂。证据收集全面性:尽可能收集全面、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婚姻登记存在瑕疵以及自己身份被冒用的事实。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对于维权成功至关重要。法律程序遵循:在申请撤销或提起行政诉讼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诉讼等。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维权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时间:2026-01-12 21: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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