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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律所·劳动讲堂|入职三核心之一:入职审查|王成律师

时间:2026-01-12 19: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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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审查是用人单位确保招聘质量、规避用工风险的重要手段,涵盖身份、岗位胜任力、离职证明、工作年限、社保、保密协议、特殊岗位等多方面内容,同时需注重审查前移、签字确认及全面细致性。入职审查的重要性员工办理入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起点,但许多劳资纠纷从入职时便已埋下隐患。中小企业因缺乏规范管理,尤其容易在“入口”处埋下风险。为保障招聘质量和用工水准,用人单位主要通过三种手段把好“入口”关:入职审查要求入职者填写《入职登记表》组织入职体检其中,入职审查是核心手段之一,能够及时消除用工隐患、保障用工质量、规避用工风险。入职审查的主要内容1. 身份审查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目的:确保合法用工,避免因招用未成年人引发的法律风险。2. 胜任岗位工作的综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求职者的学历、经验、工作年限、技能、资格、履历等。审查方式:借助国家开放的学历、证书查询窗口等,及时查证求职者提供的信息。3. 入职者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审查方式:要求入职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必要时,派人直接前往或函询入职者原用人单位,查证有关事实。4. 工作年限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审查目的:保障劳动者休假权利。结合入职者的个人陈述、年龄、学历、社保参保情况等,审查其工作年限的真实性。5. 社保参保情况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五十八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审查目的:佐证入职者的工作年限是否属实。查证入职者是否与原用人单位真正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避免引发赔偿责任。6.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审查审查对象:针对用人单位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岗位。审查内容:询问入职者是否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确认入职者在拟入职岗位工作是否涉嫌违反前述协议。必要时,让入职者签署承诺书,对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 特殊岗位的延伸审查审查对象:如财务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等涉及单位钱款和财物的岗位。审查内容:要求求职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求职者在全国法院的涉执行信息,以及是否失信或被限制高消费。入职审查的实操建议1. 将入职审查工作前移操作方式:在向求职者发送录用通知书之前,提前围绕求职者提交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技能、资格信息等开展调查核实。以办理入职为视角,要求求职者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和信息。用人单位审查确认无误并在综合考评满意的基础上,再向求职者发送录用通知书。2. 注重所审查的资料和信息皆由求职者签字确认操作方式:对于纳入审查范围的求职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首先由求职者签字确认,留档备查。对于复印件,要求求职者在其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对于其他信息,归纳后打印出来,让求职者签字确认。3. 注重审查范围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操作方式:入职审查时,围绕求职者提交的全部资料和信息进行综合审查,工作量很大,涉及面很广。用人单位应注重审查的全面性和围绕重要内容的细致性。有条件的可以将审查工作分类分阶段进行,做到步骤分明、措施得当、繁简有序、粗中有细。案例与经验分享王成律师,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200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北京法院前法官,资深执业律师。王成律师在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擅长法律风险把控。专业领域: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征拆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家事纠纷。执业领域:主要执业领域为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事务和行政征拆事务,同时代理相关民商事纠纷和行政征拆纠纷处理。工作经历:曾先后在司法局和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司法宣传员和助理审判员;从事律师工作后,着重为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代理相关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征拆纠纷案件。社会职位:中国政法大学冤假错案研究中心研究员,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代表性案例:广汉某水泥公司与四川某建公司、沈阳某机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安徽某劳务分包公司与海南某建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执行案。崔某与某科技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杨某与某文化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案。洛某与某开发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这些案例展示了王成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用人单位在入职审查和用工管理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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