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问答>>我国宪法第62条及67条分别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以宪法什么的权利
问题
已解决

我国宪法第62条及67条分别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以宪法什么的权利

时间:2025-11-27 14:11:45
我国宪法第62条及67条分别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以宪法什么的权利
最佳回答
我国宪法第62条及67条分别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以宪法监督的权力。具体内容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监督权根据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宪法监督权集中体现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监督与纠正。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存在不适当情形时,全国人大有权直接“改变或者撤销”这些决定。这一权力设计体现了全国人大在宪法监督体系中的最高地位,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与决策不偏离宪法原则。例如,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某项法律解释与宪法精神相悖,全国人大可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维护宪法权威的统一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权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具体的宪法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权上。其一,针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若发现其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直接撤销,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宪法赋予的立法权限。其二,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若存在与宪法、法律或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样可行使撤销权。这一机制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宪法监督闭环,确保国家法律体系的内部协调性。例如,若某省级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在特定领域突破了上位法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通过审查程序予以撤销,维护法制统一。宪法监督权的意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权,是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核心机制。通过分层监督设计,既强化了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又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常监督的实效性,共同构建起动态的宪法实施保障体系。
时间:2025-11-27 14:11:52
本类最有帮助
Copyright © 2008-2013 www.wang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12000710号-1
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