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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登记晋升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25-08-01 06:23: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登记晋升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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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方案》于2022年1月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新党办发〔2022〕2号)。以下是富蕴县参考该方案开展工作的相关情况:精准把握政策方面,需研究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政策规定,明确晋升层次范围,对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数量、符合晋升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测算、摸底和预判。同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详细解读实施方案、职级晋升程序及审批权限,明确晋升标准、资格和要求。规范程序步骤方面,县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报县委审核批准后启动推荐考察。进点考察前,严格核对拟推荐职员相关信息。推荐、考察环节参照公务员职级晋升程序,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工作。对可以晋升的人选做好公示、审批和备案工作,及时兑现工资待遇。突出正向激励方面,将职员等级晋升作为激励干部的重要手段,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纪律作风等因素提出拟晋升人选,注重工作实绩、贡献积累、群众认可,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优先晋升。对暂时不符合条件的职员做好政策解答和思想疏导。另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所聘岗位基本条件、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情形,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时间:2025-08-01 06: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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