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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00万元资金没了!绥化一开发商起诉地方政府

时间:2025-07-21 01:36:38
近3000万元资金没了!绥化一开发商起诉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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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00万元资金没了!绥化一开发商起诉地方政府事件解析绥化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都公司”)因一起离奇的土地出让金返还事件,陷入了“钱地两空”的困境。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解析:一、事件背景土地竞拍:2014年,李某涛借用福都公司资质,成功竞得绥化市北林区第八中学地块的两宗土地使用权,价款高达4650万元。资金缴纳:李某涛个人银行账户向绥化市财政局转付土地出让金2925万元,向北林区财政局转付土地保证金725万元,共计3650万元。银行凭证注明款项为“代福都公司交出让金”,北林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结算票据也载明交款人为福都公司。股权及法人变更:因资金不足,福都公司几经变更法定代表人。在李某涛不知情的情况下,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刘某成将福都公司及土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杜宇,并卷走巨额资金。二、骗局经过李某涛与陈某霞联手策划骗局:为了追回自己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李某涛与陈某霞利用已经废除的项目委托合同和隐瞒的票据信息,成功从绥化市财政局骗回了2925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绥化市财政局管理漏洞:财政局在审核材料时,轻信了李某涛的谎言,未严格审查其身份及资金权属凭证,也未向福都公司方面查证,将资金打入了李某涛指定的个人账户。三、法律诉讼与判决绥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绥化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涛、陈某霞提起公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不构成诈骗罪。这一判决引发了杜宇和福都公司的强烈不满。福都公司起诉绥化市人民政府:目前,福都公司已将绥化市人民政府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追回土地出让金。四、关键问题分析“自力救济”的认定:此案件的关键问题是李某涛骗取的钱是不是自己的财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涛和陈某霞在寻求法律救济无果后,为取回自身财产采取自力救济,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诈骗罪。然而,杜宇和福都公司认为,2925万元是福都公司的钱,李某涛只是代交,且这笔钱已经随着股权转让转移到以杜宇为法定代表人的福都公司了。财政局管理漏洞:杜宇还指出,财政局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没有严格审查李某涛的身份及资金权属凭证,也没有向福都公司方面查证,导致公司资金被骗。五、事件影响与后续福都公司损失惨重:该事件导致福都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不仅失去了土地出让金,还失去了土地使用权。现在土地上已经建起了一所小学,福都公司“钱地两空”。相关部门态度:绥化市委宣传部表示,此事市里正在研究,调查结论将于近期对外统一发布。然而,截至发稿时,尚未有进一步的官方消息发布。六、图片展示综上所述,该事件是一起复杂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纠纷,涉及多方利益和法律责任。福都公司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真相,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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