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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判几年
时间:2024-09-29 11:35:43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判几年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伪造信用卡或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者属此罪。法律分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棚数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睁肆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链早首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时间:2024-09-29 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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