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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援疆专项职称评审条件

时间:2026-04-18 07:12:5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援疆专项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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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援疆专项职称评审条件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中央选派人员: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计划选派,援疆时间1年(含)以上,申报时已在疆服务满6个月(须于2025年10月1日前报到)且目前仍在岗的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其他途径选派人员:通过其他途径选派、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二、评审条件通用要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已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jzcsq.com/yjzx )发布,申报人员需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的具体要求。援疆教师专项评审示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达标,服务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服务年限:全职援疆需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业绩成果:需体现实际贡献,如提交教学改革案例等,评审时重点关注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及育人工作表现。优惠政策:申报副高级职称可提前2年,正高级职称提前1年;副高级职称申报学历要求从本科降至大专;免除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材料:需包含《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表》、派出单位与受援单位共同盖章的《服务期考核表》、继续教育证明及业绩材料等。三、评审重点履职尽责情况:重点评价援疆期间的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政治标准与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以上条件综合体现了对援疆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及实际贡献的全面考量,同时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人才支援边疆建设。
时间:2026-04-18 07: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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