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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网安部门公布涉“日喀则地震”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时间:2026-02-02 05:16:03
公安网安部门公布涉“日喀则地震”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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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网安部门查处21名涉“日喀则地震”谣言网民,公布3起典型案例西藏公安网安部门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群众权益,针对涉“日喀则地震”网络谣言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21名相关网民。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例及警方提醒:一、典型案例虚构地震遇难人数网民李某、彭某、次某为博取关注,分别在社交群组发布“日喀则定日地震致208人遇难”“致200多人遇难”“遇难人数升至265人”等不实信息。后果:虚假内容被广泛传播,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处理结果:3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并承诺遵守网络法规。移花接木传播虚假视频网民布某从网上下载其他地区地震视频,通过剪辑拼接关联至西藏日喀则地震,制作成虚假视频后传播。后果:视频被大量转发,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社会秩序。处理结果:布某被依法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并认识到错误。编造“未得到救援”虚假信息网民德某拍摄一段视频并配文“受地震影响造成倒塌,涉及人员‘未得到救援’”,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后果:虚假信息引发恐慌,干扰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处理结果:德某被依法处理,并承诺今后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二、警方行动与法律依据整治措施:西藏公安网安部门通过技术巡查、群众举报等渠道,对涉地震谣言进行全链条打击,共查处21名造谣传谣人员。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理方式:根据情节轻重,对涉案人员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等措施,并要求其签署承诺书,杜绝再次违法。三、警方提醒网络言论需守法: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布信息需以官方通报为准,严禁编造、传播虚假内容。抵制谣言传播:广大网民应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转发、不评论。共同维护清朗空间:鼓励举报网络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助力灾后重建与社会稳定。此次行动彰显了公安机关对网络谣言“零容忍”的态度,未来将持续强化巡查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时间:2026-02-02 0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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