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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002672.SZ)聘任董事会秘书李泽华为总法律顾问

时间:2026-01-17 10:31:36
东江环保(002672.SZ)聘任董事会秘书李泽华为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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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002672.SZ)于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董事会秘书李泽华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说明如下:岗位设置背景东江环保为加强企业法制力量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决定增设总法律顾问岗位。该岗位被明确界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旨在强化企业法律事务的统筹管理,提升合规运营水平。聘任程序与依据提名与审查:总法律顾问人选由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董事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正式议案形式审议通过聘任决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任期规定:李泽华的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终止,与现任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受聘人基本情况李泽华先生此前已担任东江环保董事会秘书一职,此次获聘总法律顾问属于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任职资格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表明其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管理经验,能够胜任企业法律事务统筹职责。岗位核心职责作为总法律顾问,李泽华需承担以下职责:统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监督重大决策、合同的法律合规性,提供专业意见;协调处理企业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推动公司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法律培训与宣传。岗位战略意义治理结构优化:总法律顾问作为高管层成员,可直接参与公司战略决策,提升法律风险管控层级。合规能力强化:通过专职岗位设置,推动企业法律事务专业化、系统化管理,适应监管环境变化。资源整合效率:由董事会秘书兼任可实现法律事务与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职能的协同,降低沟通成本。合规性说明双重职务合规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可兼任其他高管职务,但需确保履职独立性。信息披露要求:此次聘任属于高管变动事项,公司已通过指定媒体(智通财经网)及时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监管规定。此次人事调整反映了东江环保对法治化运营的重视,通过制度化安排强化法律保障职能,有助于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时间:2026-01-17 10: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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