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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农村社会为什么没有活力了?

时间:2025-11-21 04:02:59
李昌平:农村社会为什么没有活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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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认为农村社会缺乏活力的核心原因在于有效的社会建设主体被消灭,具体表现为以下层面:一、个人与家庭层面:主体性流失个人目标外移:青年人将离开农村视为人生首要目标,且国家教育体系也默认这一导向,导致农村人口结构失衡。青年群体的流失使农村失去创新与发展的核心动力。家庭功能瓦解:传统家庭因农业收入无法维持生计、学校等公共服务进城,导致家庭成员分散,仅剩留守老人。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元,其建设意愿与能力被严重削弱,沦为“活坟”般的存在。(图片说明:传统家庭结构解体后,农村留守老人成为普遍现象)二、家族共同体层面:传统主体消亡传统功能失效:家族共同体曾通过祠堂、族田、族规等提供公共品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形成相互竞争合作的网络,支撑传统农村社会的繁荣。现代化冲击:1949年后,村社共同体取代家族共同体,以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为基石,实现统一产权、财权、事权和治权。1949-1997年间,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平正义等领域取得历史性进步。解体后的真空:1997年后,土地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村社共同体解体。民间恢复家族共同体的尝试被城市化、市场化阻断,乡村社会陷入“无共同体”的原子化状态。三、村社共同体解体后的连锁反应资源外流:土地集中收益、家庭财富、政府投入资金均未用于农村社会建设,导致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丧失。政策导向偏差:现行法规、政策未强化村社共同体建设,反而进一步解构其功能。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被指虚化弱化集体经济组织,背离《宪法》第八条初衷。现代化代价论:农村衰败被包装为“特色现代化”的必然代价,其脆弱性被视为社会进步的注脚。四、社会建设主体缺失的深层矛盾经济与社会的割裂:企业作为经济建设主体,仅提供物质商品;而社会建设主体(如村社共同体)的缺失,导致公平、正义、仁爱等社会需求无法满足。治理逻辑错位:当前治理体系以经济、市场、政府为导向,忽视社会建设主体的培育。农村社会被简化为经济问题,其作为独立主体的价值被否定。五、城乡对比:城市社会同样面临主体性危机城市社会困境:城市存在社会管制主体,但缺乏自主性建设主体,社会活力同样受限。解决方案:需像培育经济建设主体一样,发育社会建设主体,恢复社会自主性。社会主义的实践应始于社会建设主体的重建。总结:农村社会活力的丧失,本质是社会建设主体从个人、家庭到家族共同体、村社共同体的层层消解。恢复活力的关键在于重构具有自主性的社会建设主体,平衡经济与社会发展,避免将农村衰败视为现代化的必然牺牲。
时间:2025-11-21 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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