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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受理信访举报的暂行规定第三章 处理程序

时间:2025-06-27 21:30:26
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受理信访举报的暂行规定第三章 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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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受理信访举报的处理程序规定如下:重要问题处理: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严重违纪政纪问题,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党组成员其他问题,纪检组组长与部党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机关司局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的处理:一般问题举报,要求被反映人作出说明。政治思想等举报,书面函询被反映人。重要违纪违法问题,初步核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作风与思想问题处理:涉及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问题,转交分管部领导处理。公务员监察对象处理:非党员处级以下监察对象的举报,由分管组局领导批阅处理意见。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处理:涉及这些级别的干部,转交文化部直属机关纪委处理。特殊情况处理:举报问题不清、线索不具体的案件,留存备查。上级机关批示的处理:上级或领导批示的信访件,按程序报组局领导批阅。复杂案件的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报请委部机关受理。申诉处理:申诉的办理程序参照信访举报的处理流程。
时间:2025-06-27 2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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