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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积金新政府规定取消户籍限制,详解政策细节!

时间:2024-08-18 09:47:31
青岛市公积金新政府规定取消户籍限制,详解政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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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贷款在青岛购房更便利。从6月5日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青岛购房时,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贷款次数从一次增加至两次。这一调整旨在保障缴存职工的异地购房权益。新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购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需进行申报及承诺,并根据全国房产部门信息系统记录及征信查询数据进行核实。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系统记录及征信查询数据判断,对贷款次数超限或存在未清在途贷款的不予受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申贷前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此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将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以防范流动性风险,采取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行异地贷款预约申请制、轮候发放制和暂停受理异地贷款。总结而言,青岛公积金中心调整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贷款在青岛购房更加便捷。主要变化包括: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青岛购房时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贷款次数从一次增加至两次;购房须符合家庭首套或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条件,且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公积金贷款。同时,增加了对全国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查询,以确保贷款额度的合理性。这一系列调整旨在更好地服务于缴存职工的异地购房需求,提升贷款政策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时间:2024-08-18 0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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