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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政府请假权限规定

时间:2024-08-16 21:11:03
机关政府请假权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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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政府的请假权限规定主要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的请假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如果是长期请病假,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在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请假手续。职工在征得原单位签字同意后,根据职务级别,由相应的组织部门核准。二、请假期间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三、违规处理对于违规长期请病假,或者病情不严重的,开据虚假证明的,逾期不上班的,将按照职工管理条例处理,可能被视为吃空饷人员,停发工资。如果本人坚持不上班,甚至可以开除公职。总的来说,机关政府对于请假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转。如有需要请假的情况,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具体的请假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所在单位和地区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时间:2024-08-16 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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