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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抵扣进项税

时间:2024-07-04 17:33:14
招待费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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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属于个人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业务招待费所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此外,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包括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以及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等。这些费用均属于个人消费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综上所述,招待费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这是由增值税法规所明确规定的。
时间:2024-07-04 17: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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